2017年以來,武定縣積極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采取第一種形態進行談話568人,采取第二種形態給予黨政紀輕處分26人,采取第三種形態給予黨政紀重處分16人,采取第四種形態給予開除黨籍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人。
堅持抓小抓早,堵住源頭初始。制定下發《武定縣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通知》等文件,對黨員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積極開展“四項談話”。2017年,全縣各級各部門共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455人次,開展組織提醒談話27人次,開展函詢談話29人次,開展誡勉談話57人次。在落實“四項談話”中,突出問題的整改性,對談話對象存在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跟蹤抓好落實,讓談話對象真正得到警示、受到教育、行有所止,守住紀律和規矩第一道防線,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逐步建立了“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態化機制。
注重日常監督,轉變執紀理念。嚴格用紀律約束黨員干部,及早教育提醒,真正把“四種形態”體現和運用到工作的各個方面。在轉變干部作風和糾正“四風”方面,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健全完善“四風”問題監督檢查、督查督辦、通報曝光、問責追究機制。在信訪舉報工作方面,嚴格執行“一案雙報告”,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管理、紀律審查和案件審理等環節,都以“四種形態”為標準,進行分類處理。嚴格執行“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問題線索管理制度,實行縣紀委常委每月第一個周日輪流在縣信訪接待場所接訪,鄉鎮紀委書記在本鄉鎮定點接訪制度,不斷拓寬案源渠道。
突出審查重點,嚴懲違紀少數。縣紀委始終把紀律審查作為主業,建立健全問題線索發現、查處機制,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著眼“大多數”,寬嚴相濟“扶歪樹”;盯緊“少數”,動輒則咎“治病樹”;嚴防“極少數”,重典治亂“拔爛樹”。加大對專項紀律檢查和巡察監督力度,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輿情反映及明察暗訪中發現違規違紀線索的處置,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加強與司法、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協作,2017年,全縣共立案45件,審理結案4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4人,移送司法機關12人。(李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