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能不能擔當起來,關鍵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抓沒抓住”“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2017年,文山州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擔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把講政治擺在首位。采取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報告會、講座、學習研討等多種方式,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學習教育,督促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組織“千堂黨課進基層”活動,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在全州黨支部共講黨課9200余次,參訓黨員干部群眾達28萬余人(次)。全州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五個必須、五個決不允許”要求,不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帶頭做到齊心、齊力、齊步,主動在年度述責述廉報告中報告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情況。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要求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督促全體黨員按規定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全州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緊扣“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各項決策部署”主題,深入進行黨性分析,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增強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能力。組建督導組,對縣(市)、州直各單位民主生活會進行全覆蓋督導,做到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從嚴把關、認真點評,提升民主生活會質量。
黨內監督成為常態。修改完善州委工作規則、州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和州政府工作規則,提高州委、州政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提升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加強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核實工作,對漏報的要求及時補報說明情況并進行批評教育,對隱瞞不報的進行誡勉或調離崗位,查核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418人(次),組織處理瞞報、漏報領導干部42人。推行領導干部每日活動報備制度,主動接受監督。組織7名縣(市)和州屬部門主要領導在州紀委九屆二次全會上進行述責述廉,接受質詢、評議;把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匯報會上述責述廉對象拓展到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副職。
選好干部管好干部。開展干部隊伍建設專題調研,修改完善《州管干部個別提拔任用工作流程》,制定《文山州州管干部選拔任用動議提名辦法(試行)》《文山州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辦法(試行)》《文山州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等一批制度。4個縣(市)制定出臺干部容錯糾錯機制,1042名州管干部向組織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審核辦理154名干部因公因私出國(境)審批事項,完成超編超職數、長期借調下級部門工作人員、“吃空餉”和鄉鎮機關空編4項專項清理整治及整改工作。
整改巡視反饋意見。嚴格按照“一個問題、一個整改方案、一套工作班子、一名責任領導、一抓到底”的“五個一”整改機制,加強對2014年、2015年省委第二、第七巡視組對全州8縣(市)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督促各縣(市)建立、修訂、完善工作制度、內部管理辦法1478項。對巡視組反饋意見快交快辦,8縣(市)紀委接收到問題線索244件,辦結244件。8縣(市)委組織部接收到有關問題45件,辦結45件。
失責必問問必從嚴。嚴格執紀問責,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責、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選人用人問題突出、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的,敢于碰硬、敢于問責,讓強化問責成為管黨治黨的鮮明特征。2017年問責黨組織11個,問責領導干部364人。強化問責結果運用,把《問責條例》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相結合,受到問責的領導干部均依規寫出書面檢討并在民主生活會等有關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王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