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來,永仁縣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通過強化組織協調、嚴格監督檢查和嚴格責任追究,環環相扣,扎實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地生根。
強化組織協調。按照中央、省、州黨風廉政建設新要求、新部署,根據縣委與州委簽訂的責任書,對責任書進行細化分解,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分為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黨群部門、政府部門、政法部門和鄉鎮七類,縣委書記分別與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58個縣級單位和7個鄉鎮黨委(黨組)書記簽訂責任書,推動各級各部門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嚴格監督檢查。聚焦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選好用好干部、維護群眾利益、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作風建設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圍繞中央和省、市、縣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定期不定期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大力整治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等方面的情況。由縣紀委牽頭,組成督查組和檢查組,于6月下旬和12月中旬對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情況進行半年督查和年終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盯住問題整改,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實。對發現的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監督執紀力度不夠等問題形成清單,及時反饋,督促整改。
嚴格責任追究。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在責任落實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小過即問、小錯即糾,實現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對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責任追究情況定期報告、典型問題公開曝光制度,以問責常態化促進履職到位。2017年,共對36個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2次約談。對13名領導干部開展了領導干部任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普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