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牢牢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和具體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從嚴從實抓實主體責任落實。
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責任,及時召開2次常委會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并對學習貫徹工作進行部署,帶頭開展理論中心組集中學習,第一時間召開全州領導干部大會向128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傳達學習。制定印發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意見,以“各級書記抓宣傳、一切工作到支部、‘三會一課’全覆蓋”為抓手,在全州大興學習創新之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組織開展了“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紅河跨越發展創一流”主題活動,迅速掀起學習熱潮。目前,全州累計組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3.85萬次,上專題黨課6426次,實現21.9萬黨員1.6萬個黨組織全覆蓋。州級領導率先垂范,采取到所在黨支部講黨課、到基層掛鉤點講黨課等方式,深入一線開展宣講,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在紅河落地生根。
州委旗幟鮮明講政治,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教育引導全州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形態工作落實得到加強,工作把握更加積極主動。堅持民主集中制,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
堅持從州委常委班子抓起,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州委常委、州級黨員領導干部、縣市委常委、黨委(黨組)書記“四個帶頭”,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三會一課”、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堅持從領導干部做起、嚴起,不斷引導黨員干部強化理想信念、黨性宗旨和紀律作風教育。
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2017年共召開州委常委會20次、州政府黨組會3次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進一步細化考核辦法;修訂完善《領導干部廉潔檔案》《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工作情況記錄薄》,加強自律報告,強化形成監督自覺;細化分解省、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明確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切實將責任細化落實到單位、到個人。2017年初,由州委常委帶隊,共派出9個檢查考核組,對各縣市、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實地檢查考核,由州委領導對基本合格等次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9月下旬,對基本合格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認真落實《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加強對“一把手”和權力集中、資金集中的重點部門、關鍵崗位負責人的監督管理,形成“頭雁效應”。督促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州委主要領導與“四套”班子成員和下級負責人提醒談話98人次。全州共有88名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主動報備婚喪嫁娶事宜。組織開展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情況調研檢查工作,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嚴肅追究責任。2017年,全州共對27個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單位和139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7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黨員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