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雙版納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按照“抓日常監督,重在落實抓早抓小”的要求,忠實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不缺位不懈怠不松勁,堅守責任擔當,堅持挺紀在前,一以貫之正風肅紀反腐,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以查處“三類人”為重點,嚴查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400件(次),處置問題線索303件,其中談話函詢63件,初核235件,暫存3件,了結114件;立案203件,結案19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41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信訪量同比下降12.7%,處置反映問題線索同比增加15.6%,立案數增加46%。
強化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五項工作機制流程圖”,緊盯重點工作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先后召開各類學習安排部署會11次、州縣鄉三級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會議2次,約談縣市區紀委書記2次。依托五級聯動監督平臺受理問題線索2864件,發現扶貧領域問題線索1380個,移交330個,處置300個。開展專項紀律檢查23次,發現問題449個,下達《督辦通知》6份,查處扶貧領域案件19件28人,約談提醒71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扶貧領域典型案例95人次、6個單位。
嚴肅開展責任追究。對登革熱防控中責任落實不力的3個單位進行通報;對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不到位的2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進行通報問責;對林業領域經營性違法用地和無證、超證采伐問題負有直接責任的3名縣處級領導進行通報問責,同時督促縣市對7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全州共問責65件121人、14個單位,其中縣處級11人、鄉科級及以下110人;黨政紀處分21人,組織處理100人。
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辦法、州委常委與分管聯系的黨員干部談話方案等有關規定精神。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397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55人次,占39%;第二種形態168人次,占42%;第三種形態59人次,占15%;第四種形態15人次,占4%。
健全完善談話函詢機制。堅持抓早抓小,發現苗頭及時糾正,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約談函詢,存在違紀問題的綜合考量違紀性質情節和認錯悔錯態度,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同班子成員及下級黨委(黨組)負責人談話16人次。全州紀檢監察機關開展談話函詢63件。
扎實開展廉政談話。認真貫徹執行州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引領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主動適應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自覺接受新常態下組織的監督方式,適應小過即問、小錯即糾,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情形。開展廉政談話5批(次),對132名新提拔任用和平職交流到重要崗位任職的縣處級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并簽訂廉政承諾書。
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堅持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嚴格執行任免干部票決制和干部人事任免討論回避制。共研究人事問題7次,任免干部233人,對83名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審查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1059人次,強化黨委領導把關作用,把好干部選拔任用的“四道關口”,取消了9名因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人事檔案有問題的干部的考察對象資格,嚴肅核查公示期間接到的12起舉報。(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