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規范市紀委監委的工作運行,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中共保山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專題會議事規則(試行)》《中共保山市紀委常委會 保山市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試行)》《中共保山市紀委 保山市監察委員會公文行文辦法(試行)》3個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委員會的議事決策范圍、組織召集、議題確定、議事決策程序和要求、會議服務保障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等內容。同時,將市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專題會和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委員會的議事決策范圍分為3大項18小項,進一步增強了議事決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以問題清單的形式,列舉了6項由市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專題會議研究的問題、5項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的問題、6項由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的問題及6項需合并召開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和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的問題。
《通知》歸納了21種市紀委、市監察委機關的常用公文樣式,并對每種公文樣式的行文規則、適用范圍、注意事項等做了詳細的說明,為加強機關公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提供了規范的公文行文準則。(張凱峰 王居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