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八屆州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行2018年第二次集體學習。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以及中央和省關于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相關精神;重點圍繞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監察法賦予的職責,開展集中學習研討。
會議指出,修改憲法、制定監察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講話精神、全國兩會精神和黨章、憲法、監察法,是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政治任務,要端正學習風氣、選對學習方法、壓實學習責任、深化學習成果,做到知行合一、學深悟透、學以致用、融會貫通,確保每次學習都有新認識新收獲。
會議強調,憲法賦予國家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監察法是指導監察委開展工作的實體法、組織法、程序法,對做好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紀檢監察機關是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專責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捍衛憲法和監察法權威,忠實履行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神圣職責使命,聚焦主責主業,進一步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成果。
會議要求,要充分認識修改憲法和制定、頒布實施監察法的重大意義,加強憲法、監察法學習宣傳教育,迅速在全州紀檢監察機關掀起學習宣傳貫徹憲法、監察法的熱潮,形成學好用好憲法、監察法的良好氛圍;要聚焦主責主業,按照打鐵必須自身硬的要求,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進“紀法”融合,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以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成效,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馬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