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推進作風建設,糾正“四風”,丘北縣堅持“四個常態”開展正風肅紀工作。
主體責任落實形成常態。堅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紀律和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來抓,縣委書記切實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堅守責任擔當,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干部隊伍中存在的輕微違紀行為或苗頭性問題,要快速出手處置,及時糾正和處理。
教育管理抓實形成常態。深入學習相關文件和典型案例,宣傳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加強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堅持道德“高線”,守住紀律“底線”,不斷強化紀律規矩意識。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從小事抓起,從平時抓起,有事必管、違紀必查,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始階段。
嚴格日常監督形成常態。充分發揮18個派駐紀檢機構職能作用,堅持每個節假日對各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從嚴從實要求干部職工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到日常的工作中,落實到每一個細節,強化責任意識,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作紀律。
開展自查自糾形成常態。要求各單位、各鄉(鎮)每月開展自查自糾,縣紀委縣監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對各單位作風建設進行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等行為,堅持通過監督檢查帶動機關作風紀律建設,把檢查情況與年度考核相聯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逐步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動。(李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