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對在抽查核實中發現的25名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干部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對其中部分瞞報情節較重的同志給予誡勉問責,將瞞報情節嚴重的作為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查核處理。
通報指出,抽查核實發現的25名同志存在瞞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暴露出昭通少數領導干部“四個意識”樹得不牢,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自覺,對上級黨組織關于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的要求置若罔聞,不認真學習領會、不嚴格遵照執行等問題,反映出一些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對班子成員和本單位干部的監督管理存在“寬松軟”等問題。
通報強調,實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是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市各級領導干部要按照規定真實、準確、規范、完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監督,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嚴格督促領導干部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加強干部監督管理。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踐行“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全市領導干部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加強黨性鍛煉,提高政治覺悟和規矩意識,深入查找并切實解決好思想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不嚴不實問題,牢記“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進一步認真學習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相關規定,全面準確領會有關要求和精神內涵,通過如實準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將對黨忠誠、嚴守紀律體現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自覺擔責、主動作為、勇于擔當,把督促領導干部準確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作為黨委(黨組)加強班子成員和干部教育監督管理的重要方式,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職責的重要工作內容,切實抓緊抓實、抓出成效。(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