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施甸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執紀執法相互貫通的體制機制優勢,繼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大審查調查力度。今年1至4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1件,結案16件,處分17人。
暢通舉報渠道,深挖問題線索。通過專項巡察、監督檢查、交叉檢查、集中重點督查等多種形式,主動發現問題。充分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來信、來訪、電話等舉報體系,并在“施甸縣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及網站上鏈接12388舉報網址,拓寬舉報渠道。同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涉黑涉惡等方面的問題線索進行逐一核查。今年1至4月,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29件。
踐行“四種形態”,抓早抓小抓嚴。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著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在用好用足“第二、第三種形態”,精準用實“第四種形態”的基礎上,強化日常教育監督管理,勤用“第一種形態”,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真正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嚴格審查調查,堅決懲治腐敗。在開展審查調查過程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規范執行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執紀審理等工作流程。堅持努力減存量遏增量,監督執紀不松勁、懲治腐敗不手軟,對違紀行為,依據黨紀黨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同時,加大通報曝光力度,發揮震懾作用。(潘繼梅 顏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