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保山市緊緊圍繞保障經濟發展,強化監督管理,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拓展投資空間,扎實推進“放管服”,堅決釋放改革紅利。
政務服務能力得到提升。市、縣、鄉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全部建成,市級39個部門,500項事項,全市205個部門、2121項審批服務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為民服務的“集約效應”初步顯現。啟動為民辦事“一次辦結”試點工作,10個部門(窗口)75項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實現“只跑一次”。“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試點工作穩步推進,4級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應用試點全面啟動,42355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入網”。
清單管理日趨完善。將市本級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由2013年的676項精簡為目前的116項,精簡率達80%。該市作為推進全省市縣鄉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的試點,于2015年率先完成了政府部門5842項權力事項,對應責任事項46372項的《權責清單》編制工作;2016年8月編制出臺了涉及22個政府部門100項行政許可項目的172項《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成為全省2016年出臺中介服務事項目錄的5個州市之一;出臺了涉及36個部門351項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目前已實現全覆蓋;出臺了行政事業收費保山實施目錄、政府性基金項目保山實施清單。
事中事后監督管理穩步增強。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級36個部門中已有28個部門實際開展了100余次“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了公開。探索分類分級監管,選取市安監局探索了“分類分級監管”改革,創新監管方式。結合行政綜合執法改革,探索跨部門、跨行業、跨層級的聯合監管手段,逐步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
投資空間大力拓展。投資項目核準事項不斷精簡,外商投資項目95%以上的實行備案管理,境外投資項目98%以上的取消核準改為網上備案,其他社會事業和旅游項目(部分)核準改為備案管理。項目核準前置條件不斷壓縮,對涉及十多個部門的二十多項核準前置精簡為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兩項前置;投資審批事項、重大項目儲備、政府投資三年滾動計劃等全部做到在政務服務平臺實現“平臺受理、在線辦理、限時辦結、依法監管、全程監察”;審批和核準類投資項目辦理時限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14個工作日,備案類項目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張凱峰 王居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