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坪縣紀委、監委嚴格貫徹上級部署要求,按照“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的原則,認真開展敦促涉嫌違紀違法人員限期主動交代問題相關工作。
明確時限方式,敦促主動交代問題。規定2018年6月7日前,主動向州、縣(市)紀委、監委如實交代本人違紀違法事實、退繳違紀所得、挽回國家經濟損失,并作出深刻檢查的,將依紀依法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理。如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較輕,同時具有檢舉、揭發他人違紀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有積極協助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其他違紀違法人員等重大立功表現的,將依紀依法給予減輕或免除處分。
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擴大知曉率。在“蘭坪清風”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全文刊發州紀委監委《關于敦促涉嫌違紀違法人員限期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的通告》。從5月7日起,連續7天在蘭坪電視臺《蘭坪新聞》欄目后播報《通告》,不斷擴大黨員干部群眾知曉率,違紀違法人員限期主動交代問題,鼓勵廣大群眾實名檢舉揭發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
公開通報曝光,持續強化高壓震懾。5月7日至今,蘭坪縣紀委監委先后通報8起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用身邊事警示教育身邊人,不斷強化震懾效果,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同時指出,凡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主動到紀檢監察機關交代違紀違法問題,偽造證據、銷毀證據,搞攻守同盟,干擾、妨礙、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的人員,堅決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絕不姑息;對窩藏、包庇違紀違法人員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