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石林縣建立健全明責、談責、督責、追責四項工作機制,深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地生根,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清單明責,以上率下“不松手”。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牛鼻子”來抓,深入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1+7”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把黨委主體責任細化明確為6類41項,紀委監督責任細化為6類30項。每年根據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厘清責任、明確任務、細化要求,將責任清單作為各級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主體責任、各級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工作目錄和業務指南。實行“簽字背書”制度,根據部門和崗位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層層傳導,逐級壓實,使黨委、紀委、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所負責任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使每一級領導班子、每一名領導干部在履行責任時心中有數,有的放矢。
約談傳責,主動擔當“不縮手”。嚴格執行《石林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實管理辦法(試行)》,印制《紀實手冊》《紀實本》480冊,分發到各鄉鎮(街道)、園區和縣直部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定期或不定期專題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全年不少于4次。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專題聽取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全年不少于12次。紀委(紀檢組、紀工委)定期向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反饋其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制度,每月反饋一次。1至5月,全縣各級各部門共開展提醒談話312人次。
考核督責,落實任務“不甩手”。把督導“兩個責任”落實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主要抓手,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增加“兩個責任”的權重,科學設定考核內容及考核標準,規范考核程序,確保結果客觀公正,起到促進作用。健全完善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終考核“三位一體”的監督考核機制,制定出臺《石林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檢查考核辦法》,縣紀委牽頭組建督查組和專項檢查組,定期對各單位落實“組織領導責任、選人用人責任、紀律建設責任、教育監督責任、正風肅紀責任、支持保障責任、案件查辦責任”等7個方面的情況開展檢查。今年年初,對各單位2017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進行通報,評定為優秀等次20個、合格等次44個、基本合格等次2個。
嚴肅追責,強化問責“出重手”。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通過強有力的問責喚醒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保障責任不折不扣落實。制定《石林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檢查考核辦法》,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綜合運用約談提醒、函詢整改、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等方式追究責任,以問責倒逼落實。對不認真履行“兩個責任”,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實行責任倒查和“一案雙查”,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1至5月,全縣共查處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問題3個,問責4人。(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