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原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楊鋒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景洪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環境衛生管理站站長袁會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日前,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網站公開發布2起公職人員留置案。
自西雙版納州監委今年2月成立和監察法頒布以來,各級紀委、監委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監察法賦予的職責權限,嚴格把握談話、陪護、監控、調查以及使用監委各種文書等環節,有效運用談話、訊問、詢問、調取、查封、搜查、扣押、委托鑒定等多種調查措施固定證據。截至目前,已對2名國家公職人員和6名相關涉案人員采取留置措施,實現“1+1>2”的反腐效果,加強執紀與執法的無縫對接和有機銜接,提升反腐敗的整體合力。
為確保各項調查措施依紀依法正確行使,全州各級監委嚴格執行監察法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嚴格的報批程序和流程管控,保證各項措施使用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州紀委、監委統籌調配辦案力量,成立專案組,科學分工,下設審查組、陪護組、程序監督組、案件審理組、后勤安全組5個工作組,專案組調配全州辦案人員100多人,全州三縣市監委均承擔了留置工作任務,實現州縣立體化辦案,高效運行。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全州各級紀檢監察干部一起并肩作戰,一起討論分析案情,商量案件突破的方法,在一場場分析討論中,不僅加強了紀檢監察干部思想交流,而且堅持以案促學,做到了在干中學、在學中干,是學習貫徹國家監察法的一次生動實踐和實戰鍛煉。
“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調查終結,本委決定解除對你的留置措施。”6月22日,專案組工作人員向被立案調查對象當面宣讀了解除留置決定書。楊鋒移送審查起訴,被檢察機關執行逮捕。這是該州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該案從留置到移送審查起訴共用了80多天時間。
同時,各級紀委、監委還加大實踐探索創新力度,運用好監察法,提升依法反腐的能力。州紀委、監委根據國家監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探索建立了監委辦案工作制度、辦案工作規范流程和文書管理使用制度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留置工作程序。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留置全程實際使用各類調查處置文書200余份。依紀依法依規辦案,準確把握標準尺度,確保各項工作安全進行。(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