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紀委、監委出臺《德宏州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細化責任追究措施,全力配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
辦法明確,問責的目的是喚醒責任意識,確保責任落實,推動工作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要堅持實事求是、全面從嚴、依法依規原則;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了解實際、掌握實情,做到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人民意愿;堅持全面從嚴,應追盡追,既追究執行者的直接責任,又追究監管者的履職責任,還要追究決策層的領導責任,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堅持依法依規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堅決杜絕和防止問責事實不清、責任認定不準、問責方式不當等問題,嚴禁隨意問責,甚至弄虛作假,切實增強問責的觸動度和震懾力。
辦法細化責任追究措施,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群眾長期投訴,反復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應付整改的,由州紀委、監委直查快辦,嚴肅問責處理;對省交辦涉及到州級職能部門監管責任的重點督辦件,州紀委、監委將對整改過程進行現場監督,對違法違規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對整改情況和問責進行審核把關。同時,德宏州紀委、監委實行抽查檢查制度,成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專項督查組,對下級紀委、監委辦理問題線索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州直相關部門和縣市責任追究的情況和前期已辦結的責任追究案件進行抽查檢查,確保辦件質量。
此外,縣市級紀委、監委也要結合實際細化責任追究措施,全力配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芒市紀委、監委細化了27種責任追究情形和4種責任追究形式,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