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施甸縣紀委、監委始終把紀律挺在前面,堅持抓大不放小,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當好政治生態“護林員”,著力營造依規依紀從嚴治黨新常態。
常態教育“固樹根”。常態化開展對黨員干部的廉政教育,結合監察體制改革,開展了“監察法知識測試”“黨風政風帶社風民風網上廉政承諾”“本地案例進課堂”等活動,通過宣傳教育與警示教育相結合的方式,提升黨員干部的政治思想意識,繃緊紀律之弦。同時,嚴把干部任用入口關,對新提拔的領導干部都要進行廉政審查與廉政教育,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從源頭純凈干部隊伍,牢固“樹根”。
防微杜漸“防病害”。著重“第一種形態”運用,緊盯黨員干部在紀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問題,及時以談話函詢方式進行“咬耳扯袖”,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堅決把思想上的“病害”消滅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談話函詢2人,提醒談話2人,批評教育1人。
抓住關鍵“常監控”。擦亮派駐機構的監督“探頭”,緊盯擁有項目審批、資金分配、行政審批及人事管理等單位部門的關鍵領域和重要環節,對派駐部門的重點工作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杜絕小錯誤形成大問題。同時,積極組織所派駐單位的黨員干部開展廉潔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早打“預防針”、常敲“警示鐘”、繃緊“高壓線”。
嚴查嚴處“拔爛根”。對違反紀律的行為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對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加強與司法機關、審計等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通過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案情通氣、協助審查等形式,不斷加強橫向聯系。同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監察職能向基層全覆蓋,今年以來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機關1人,正在采取留置措施1人,全面形成懲貪治腐的高壓態勢。
截止7月中旬,全縣共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95人,其中“第一種形態”61人,“第二種形態”9人,“第三種形態”13人,“第四種形態”12人。(吳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