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積極探索實踐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機制,構建以自我監督為主體,融組織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家庭監督、輿論監督于一體的立體化監督機制。
聚焦“關鍵少數”,消除監督盲區。研究出臺“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將全州所有處級干部納入監督范圍,重點監督工作時間以外在各種社交場合、公共場合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紀律作風規定、社會公序良俗和廉潔自律情況,以及在社區、家庭中的道德品行表現等。各級各部門積極跟進、參照執行,相繼制定出臺對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的具體實施辦法,把監督管理的對象延伸到科級及以下干部。
盯住干部“三圈”,提高監督“精度”。明確規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不可參與、實施的15種行為,涵蓋了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拓展細化監督內容,把在公共場所酒后滋事、無理取鬧,不注重家庭、家教、家風等行為納入監督內容,使監督領域覆蓋更廣泛,行為規范更具約束力。
整合監督力量,多維立體監督。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信息及其應遵守的有關規定在網絡、媒體和各級辦公場所等進行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設立監督信箱和電子郵箱,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在退休干部和社區干部、居民中聘請監督員,制發“八小時以外”表現情況監督卡和監督信息報告表,對照“標準”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規定每年10月份填寫監督情況報告表,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并交州紀委備案。州紀委根據領導干部個人報告情況,每年隨機抽取部分單位進行問卷調查,向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班子成員、干部職工及其配偶了解“八小時以外”的情況。至目前,聘請監督員79人,開展問卷調查3次,發放問卷調查表25388份,收集問題反映959個。
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流程。實行信息季報和直報機制,規定監督員每季度收集領導干部表現信息,定期向州紀委報送情況,重要事項隨時報送,24小時暢通直報渠道。實行信息通報機制,要求處級干部居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社區等加強對轄區領導干部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州紀委通報情況,州紀委定期不定期到公安派出所、社區走訪了解情況。制定開展問卷調查的工作流程圖,提高針對性和操作性。紀檢監察機關加強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對收集到的有關問題責成業務部門迅速介入開展調查核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強化結果運用,提升監督實效。根據監督檢查收集到的問題,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發生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由黨委(黨組)負責人、分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提醒談話;一般性問題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約談或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構成違紀的,立案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按照“一人一檔”的原則,建立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表現檔案,如實記錄群眾舉報、問卷調查、監督員反饋情況、調查核實情況等事項,并列入個人廉政檔案管理。將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述職、述責、述廉和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至目前,州委主要領導共開展提醒談話11人,州級領導共對分管部門領導干部開展提醒談話162人。(田永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