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嵩明縣在保持反腐力度不減、尺度不松、節奏不變的基礎上,注重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截止目前,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88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47人次,占53.4%;“第二種形態”18人次,占20.5%;“第三種形態”14人次,占15.9%;“第四種形態”9人次,占10.2%。
紀律教育早預防。適時開展多形式、多層面的紀律規矩教育,著力提高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意識。將黨風廉政教育課堂移至法院的庭審現場,組織鎮(街道)班子成員40余名旁聽庭審嵩明留置第一案,讓黨員干部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對縣委擬提拔和交流的22名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簽訂任前廉政承諾書、開展廉政黨紀法規考試,提前打下“預防針”;制定《學習貫徹監察法實施方案》,第一時間收集整理相關學習材料,發放憲法、監察法、監察法釋義原版書籍200余冊,涵蓋了全縣所有鎮(街道)及機關單位主要領導,各單位積極學習監察法50余次,實現監察對象學習貫徹全覆蓋、無遺漏。
重點領域強督查。持續加強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突出對學習掌握理論政策、貫徹落實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突出對重點工作環節、重點領域、紀律作風的監督,結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組成檢查組,對“三公經費”、執行津補貼規定,窗口部門工作人員的上班紀律,節假日期間值班值守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截至目前,共成立21個檢查組開展檢查,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53個,下發整改通知書10份,修改完善制度6個;重申“七嚴格”“十嚴禁”等相關紀律規定,緊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新形勢新動向、“四風”問題的新面孔新變種,全面整治“四風”。堅決查處不作為、不擔當、不負責等懶政怠政行為,對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的,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聚焦問題嚴追責。對群眾反映強烈和頂風違紀等問題,堅持動真碰硬、嚴肅查處。加強問題線索研判和處置,緊盯腐敗易發多發領域,聚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懲治“微腐敗”。截至目前,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4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9人。(王藝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