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州紀委八屆三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近日,怒江州制定州直機關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工方案。
方案從堅持黨要管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從緊從嚴,促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地生根;圍繞重點領域,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4個方面確定了30項主要任務,同時明確了每項任務的責任單位。
方案強調,列在首位的為主責單位,其他為責任單位,主責單位可結合實際充實責任單位,相關部門要把任務分工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方案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對承擔的工作任務進行再分解、再落實,把任務分解到具體職能科室,把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切實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主責部門和責任部門要加強溝通,明確各自責任,堅決避免責任落空。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承擔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工作計劃,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將完成情況一并上報州委。州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的重點內容,對因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予以嚴肅處理。(周盈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