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西疇縣紀委、監委13個派駐紀檢監察組著重通過“監、審、問、教、調”5種方式實現對駐在部門(含綜合監督單位)的“貼身監督”,逐步彰顯“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監”,即開展監督檢查。依法對駐在部門的領導班子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
“審”,即履行紀律審查職責。經縣紀委、監委批準,初步核實反映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縣管干部的問題線索;參與審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縣管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負責審查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股所級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必要時可直接調查股所級及以下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受理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申訴。
“問”,即履行問責建議職責。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駐在部門的黨組織和負有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其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提出問責建議。按照管理權限,對駐在部門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根據監察結果,對駐在部門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等提出監察建議。
“教”,即推動駐在部門開展廉政教育。督促駐在部門大力開展經常性廉政教育,通過參加領導班子會、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警示教育大會等時機,積極宣傳上級指示精神,宣講黨紀黨規,提醒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調”,即負責調查駐在部門非縣委管理的股所級及以下公職人員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
1至7月,全縣13個派駐紀檢監察組累計列席駐在部門“三重一大”等重要會議137次,開展廉政提醒談話700余人(次),開展各類監督檢查400余次,參與初核有關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24件,參與縣紀委、監委辦理有關案件7件(次)。(周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