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的新任務,保山市紀委、監委有效實現法紀貫通、法紀銜接,切實提高辦案質量,迅速提升紀檢監察隊伍的凝聚力、執行力和戰斗力,為反腐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夯實基礎。
加強對線索的可行性研究,做實做細初核工作。在接到線索后,充分對線索進行研究,找準線索當中所反映的違紀違法環節,以成案率較高的環節為主線,制定詳細的初核方案。圍繞初核方案,認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通過詢問相關證人等方式把初核工作做實做細,盡可能掌握被反映人和相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重要證據,為立案調查做好充分準備。
選準案件突破口,集中優勢兵力打速決戰。及時制定外查內審方案,成立外查組和審訊組,外查和審訊同步進行,形成及時互動,通過信息的溝通交流,保證案件調查有步驟、有進展的推進;選準一個或幾個違紀違法點為突破口對被調查人進行突審,促使被調查人交代其收違紀違法的動機,使其認識到心存僥幸只會玩火自焚,只有打消顧慮配合組織調查才是出路。
充分運用審訊謀略,多種方法審訊調查。充分向被審查人講明黨的政策、理想信念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等政策規定,充分展示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零容忍的態度及寬嚴相濟的政策;向被調查人闡述法律關于“零口供”、從寬從輕情節、證據規則等規定,將黨紀國法內化于心、外化于形;深挖犯罪線索,以點帶面查處其他違紀違法線索。
截至8月底,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424件(次),處置反映問題線索1676件,立案審查627件737人,審結57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66人,其中縣處級38人、鄉科級103人,移送司法機關14人。(楊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