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傳播流言蜚語,散布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參與任何形式的非組織活動;嚴禁泄露工作秘密,私自單獨會見違紀人員及其親屬,為其通風報信,出謀劃策,開脫責任……”近日,德宏州盈江縣紀委監委出臺《紀檢監察干部八條紀律規定》,這是該縣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內部監督的具體行動。
德宏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完善內控機制,嚴明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織密“規矩網”,劃出“警戒線”為切入點,建制度立規矩,不斷強化自我監督,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截至日前,州紀委監委提級受理處置反映紀檢監察干部信訪舉報問題線索9件9人,談話函詢4人、問責3人、了結1人、黨紀處分1人。
“嚴禁各紀檢監察室未經批準與聯系縣市主要領導私下接觸;嚴禁未經批準私自開展執紀審查業務或擅自擴大談話范圍;嚴禁對涉及黨員和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隱瞞不報、拖延不辦;嚴禁干預司法活動和微觀經濟活動,禁止對干部選拔任用、工程項目、物資采購、資金使用和招投標等事項施加影響或打招呼……”州紀委監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先后制定《德宏州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關于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統計制度》《德宏州紀檢監察干部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十二個嚴禁”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對反映縣市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實行上管一級,從嚴查處,對違反“十二個嚴禁”的,視情節輕重采取談話提醒、問責、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德宏州紀委監委出臺了《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情、說情干預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辦法》,列出紀檢監察干部打聽、過問、說情干預的9種情形,明確了報告和登記備案的方法和責任,并構建嚴格規范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
“紀檢監察干部的行為規范標準應高于一般黨員干部,這是紀檢監察工作性質所決定的,也是對紀檢監察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紀檢監察干部的行為列出“負面清單”,這既是高標準和嚴要求,也體現了對紀檢監察干部的關心愛護。(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