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貢山縣公務員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干部清正廉潔、為民務實的意識,貢山縣積極貫徹落實省、州關于開展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主體。貢山縣高度重視,及時成立由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任組長,由縣紀委、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名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明確各單位黨委(黨組)為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形成通力合作的聯動機制。
細化步驟,全面自查自糾。將專項整治工作分為學習動員、組織填報、自查自糾、審核抽查和總結上報五個階段。要求各單位認真學習中央和省、州關于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的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縣委組織部根據核查結果給出具體清理意見,要求涉及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公務員所在單位對存在的違規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經專項整治,貢山縣共清理整改了9名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及兼職的情況。
嚴肅查處,鞏固整治成果。根據相關紀律要求,對存在違規單位的相關領導和當事人進行提醒,對違規違紀違法,以及失職失責的情況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專項清理工作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務求實效。(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