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紅河州制定下發通知,建立紀律約束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駐村工作隊的紀律作風監督管理,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完善考勤與輪休制度。要求工作隊員必須吃住在村,每年在崗時間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每季度不得少于50天。駐村期間每天簽字報到,定期公示在崗情況,嚴禁代簽考勤、走讀幫扶。第一書記(工作隊長)每月匯總在崗情況,經村黨組織書記簽字后報鄉鎮黨委,縣級組織部門每月進行匯總掌握。在完成工作任務、確保駐村時間的前提下,對工作隊員輪休時間給予了明確。
完善請銷假和外出報備制度。明確要求隊員不得隨意離崗,如確需請假,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提前請假,進行報備,按時銷假。同時,對工作隊員、第一書記(工作隊長)、總隊長、副總隊外出、請假等請銷假程序給予了明確規定。
實行工作報告制度。要求駐村工作隊每月向鄉鎮駐村工作協調小組報告工作情況,每季度向縣級駐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同時,運用網絡信息技術加強日常管理,工作隊員統一安裝“云嶺先鋒”手機APP,駐村工作隊每周記錄上傳工作動態,工作隊員實時記錄上傳工作日志,對工作隊員學習培訓、在崗履職、作用發揮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測管理。
建立紀律約束制度。要求工作隊員要做到必須自覺看齊,嚴禁妄加議論;必須駐村入戶,嚴禁掛名走讀;必須踏實干事,嚴禁欺騙群眾;必須按章辦事,嚴禁優親厚友;必須崇德向善,嚴禁參與賭博;必須尚儉戒奢,嚴禁酗酒滋事;必須廉潔自律,嚴禁收受財物;必須潔身自愛,嚴禁傷風敗俗。各縣市要統一制作紀律警示牌,發放紀律提醒卡,督促工作隊員遵規守紀、廉政勤政等“八必須、八嚴禁”。
實行民主評議制度。明確縣級駐村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制定民主評議辦法,各駐村工作隊具體組織實施,每半年開展1次工作隊員民主評議,邀請村組干部、黨員代表、貧困群眾代表和非貧困群眾代表參加,工作隊員逐一述職,參會人員現場評議打分。評議結果匯總報縣市委組織部,作為工作隊員評先評優、召回問責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