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兩個堅決維護”的具體行動,把掃黑除惡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后面的“保護傘”,建立七項工作機制,強力推進涉黑涉惡腐敗監督執紀問責,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建立組織領導機制,強化政治擔當。成立由縣紀委縣監委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分管案件查辦工作的副書記為副組長,黨風室、案審室、案管室、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工作領導小組,依規依紀依法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黑惡勢力“保護傘”。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一把手”工程,縣紀委縣監委主要領導擔任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作出部署,召開協調會議進行推動。班子成員分片包案督導,通過“定區域、定人員、定責任、定任務、定標準”,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
建立協同辦案機制,握緊攻堅拳頭。制訂《石林彝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查辦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切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辦案協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力量互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辦案新機制。與公、檢、法等部門建立查辦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及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分析案件查辦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違紀違法案件的新特點、新動向,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做到同步立案、同步調查,提高掃黑除惡的整體性、同步性。今年以來,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等單位向縣紀委監委移送反映公職人員和其他行使公權力人員的問題線索14件。
建立線索研判機制,注重深挖細查。每月由分管領導牽頭,召集相關部門召開一次研判會,認真分析上級交辦、信訪受理、公安移交、巡察發現、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中發現的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并提出明確處置意見。對近年來查處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特別是反映鄉村干部勾結黑惡勢力欺壓群眾、強行霸占集體利益、向扶貧領域伸黑手、群眾意見強烈的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大起底,深挖背后是否存在“保護傘”等問題;對黨組織軟弱渙散村、群眾上訪比較多的村、工作難推進的村、換屆不順利的村、社會治安案件比較多的村,逐一梳理,逐一分析,逐一甄別,綜合研判是否存在“村霸”和宗族黑惡勢力的影響,將重點嫌疑對象納入工作視線。今年以來,共開展分析研判9次,排查問題線索58條。
建立直查快處機制,回應群眾期盼。對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一律由縣紀委監委直接調查處理,每一個案件都成立工作專班,組織精干力量,全面徹底開展審查調查,在查清違紀違法問題的同時,深挖細查背后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堅持“一案三查”,做到“三個不放過”:對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不放過,對黑惡勢力背后的“保護傘”不放過,對相關部門失職失責問題不放過。對反映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實行優先登記、優先辦理、限時辦結,受理一個月的問題線索必須有書面處理意見,后續辦理情況每月續報。今年以來,處置涉黑涉惡問題線索3件,立案3件3人,處分3件3人。
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壓實各方責任。把掃黑除惡列為“兩個責任”督導清單內容,實行縣紀委監委領導劃片包案,帶隊深入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現場督導,核查重點督辦問題線索,掌握查處案件情況,推動解決有件不辦、壓案不查、執紀不嚴等問題。成立13個督查組,通過走村入戶、隨機抽查等方式,“原汁原味”了解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擔當作為情況,對重視不夠、責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建立涉黑涉惡問題線索數據庫,實行專人負責,定期匯總,嚴格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要求,層層壓實責任,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今年以來,共開展掃黑除惡監督檢查24次,開展專項督查3次,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91件、96人。
建立舉報獎勵機制,發動群眾參與。充分運用“互聯網+”,向社會公布線索舉報方式,全面構建來信、來訪、網絡、來電、新媒介“五位一體”的信訪平臺,在“石林黨風”微信平臺設立一健舉報端口,在114平臺發布各鄉鎮街道信訪舉報電話,廣泛受理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在縣城、鄉鎮(街道)、村(社區)張貼標語、懸掛橫幅,采取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傳單等多種形式,教育和引導群眾拿起法律武器,勇于檢舉、揭發和參與打擊黑惡勢力,讓黑惡勢力暴曬于陽光之下。建立專門涉黑涉惡類舉報臺賬,問題線索經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批準后,按程序移送相關承辦部門辦理和處置,并由專人跟蹤掌握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及進度。今年以來,受理涉黑涉惡類信訪舉報問題線索16件,辦結8件,8件正在辦理。
建立防范預警機制,堅持抓早抓小。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區分違法與違紀、涉罪與非涉罪的界限,特別是將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同一般性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區別開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在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苗頭性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針對即將開展的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提前預判風險點,印發《關于嚴肅村級組織換屆前紀律的通知》,嚴明“五個嚴禁、十七個不準”紀律要求,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用紀檢監察工作的實際成效,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