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易門縣紀委監委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癥下藥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1至9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81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54人次,占比66.67%;第二種形態21人次,占比25.92%;第三種形態4人次,占比4.94%;第四種形態2人次,占比2.47%。
用好第一種形態無病常防。堅持把踐行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作為重中之重,對全縣黨員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使黨員干部知敬畏、明底線。注重日常監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于反映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咬耳扯袖”,預防在前,把“病毒”消滅在萌芽狀態。
用活第二種形態初病早治。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綜合考慮違紀問題性質、嚴重程度、造成的后果和影響、認錯悔錯態度、配合組織審查等各方面情況,對愿意悔改、向組織如實交代自己問題的同志給出路、給機會,根據違紀不同情況,靈活采取組織調整和黨紀輕處分等方式分類處置,早發現、早治療,防止“小病”成“大病”。
用實第三種形態急病快治。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實事求是、不枉不縱,科學區分違紀犯錯的不同情形和程度,綜合考慮性質情節、覺悟態度、整改實效等因素定性量紀,對嚴重違紀但不足以淪為“階下囚”的黨員干部狠下猛藥。合理使用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等措施,讓游走在紀法邊緣的黨員干部懸崖勒馬,最大限度地保護干部、挽救干部。
用足第四種形態重病嚴治。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力度不減、尺度不松、節奏不變,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黨員干部加大紀律審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及時清除“毒瘤”,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普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