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富寧縣堅持由“內在”主動進行自我監督和家庭內部監督,同時發揮“外部”組織和社會的監督力量,完善八小時外監督網,凈化黨員領導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休閑圈”。
強化自我監督。要求黨員領導干部自覺約束八小時以外的言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養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權力濫用和影響公眾形象行為的發生,積極參與社區黨組織開展的群眾性活動,以良好的個人作風帶民風促社風;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堅持一事一報,重點報告有無利用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等時機大操大辦、收斂財物等行為,有無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的行為等情況。
注重家庭監督。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及其家屬參加警示教育活動,開展“家庭助廉”,通過對看守所現場直觀感受,警示領導干部家屬,發揮好“廉內助”作用,幫他們算好政治、經濟、名譽、家庭、親情、自由、健康的人生七筆賬,采取教育、引導和鼓勵等辦法,促使干部家屬隨時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批評和監督,通過發放問卷調查、開展座談會等方式,及時向家屬了解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表現情況。
加強組織監督。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組成檢查組,對娛樂休閑、餐飲服務場所重點監控,經常性對高消費、娛樂場所進行明查暗訪,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外的監管力度;將八小時外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述責述廉述德的重要內容,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做好對黨員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節假日外出、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等八小時外重要事項的審批和報備;及時掌握黨員領導干部生活和社交活動中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特別是對八小時外是否存在涉及黃賭毒、打架斗毆、酒駕醉駕、違規建房等違紀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對八小時以外違反廉潔規定的,嚴格進行責任追究。截至目前,處置八小時以外違規違紀黨員2名。
發揮社會監督。通過政務網、微信等平臺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舉報電子信箱,接受群眾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外違法違紀問題的投訴,鼓勵社會群眾參與監督;在全縣各單位設立工作公示欄,將姓名、職務、電話、在崗情況及去向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及時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干部反饋社會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外”生活情況的反映,并進行不定期的暗訪。(蒙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