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福貢縣紀委開展了私設“小金庫”、“吃空餉”等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查處私設“小金庫”問題3起,涉及1個鄉(鎮)、1個縣直部門和1個中小學校,處理3人。
“2018年3月8日,福貢縣匹河怒族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桑永華因私設‘小金庫’,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科。”隨著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向被處分人所在黨組織宣布完處分決定,黨員干部之間相互討論,有的眉頭緊鎖陷入了沉思。這是在福貢縣匹河怒族鄉宣布處分決定現場的一幕。
今年以來,福貢縣紀委監委堅持做好案件審查的“后半篇文章”,用活處分決定這個“活教材”,將處分決定宣布環節升級為警示教育現場,到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召開警示教育會,將處分決定書從“一張紙”,變成了“一堂課”。
“以前對領導干部處分降職都是在新聞上看到的,總覺得離自己很遠。現在看到身邊熟悉的人,我們的鄉長現身說法,對自己觸動太大了,紀律的高壓線真的碰不得。”福貢縣匹河怒族鄉人民政府一名黨員干部在聽完處分決定后感慨地說道。
近年來,在中央三令五申,福貢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查快處的高壓態勢下,“小金庫”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像桑永華這樣的干部,依然我行我素,為了所謂的“方便開展工作”“為大家增加點福利”等目的而放棄原則。“小金庫”禁而未絕,與黨員干部的紀律觀念淡薄和制度執行不到位有關。
為了防止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福貢縣要求各級各部門針對“小金庫”問題再次進行自查,特別是查糾“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財務規定的執行情況。并結合實際細化公示公開制度,特別是鄉鎮一級的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公示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和規定,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用于鄉鎮及以下的各類財政資金、扶貧資金,包括鄉鎮基本支出經費、鄉鎮扶貧項目建設資金、財政補助性資金等有關情況進行公開公示。縣鄉紀委嚴格督促制度執行,對責任落實不到位,搞形式主義的嚴肅追責問責。
為充分運用身邊案例教育警示身邊人,近期,福貢縣紀委監委向全縣干部職工發放了州紀委監委編制的《違反“六大紀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讀本》和《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讀本》1280本,其中也羅列了題為“好心”的“小金庫”的桑永華違紀案和近年來福貢縣查處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組織3000余名縣鄉村干部職工觀看警示教育系列片《激濁揚清》《斬斷“黑手”》《權力的迷途》,把這些發生在身邊的案情中能公開的細節一律公開,不回避現實、不淡化情節,場景再現,讓黨員干部引以為戒。
“身邊人、身邊事更能打動教育對象,讓黨員干部看到違紀和腐敗離我們并不遙遠,抵制腐敗也不只是別人的事,黨員同志必須要樹立人人是環境、個個是生態的政治自覺,才能共同構建好我們縣的政治生態。”福貢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表示,正風反腐,只有行動派、沒有旁觀者。黨員干部只有先把自己擺進去,才會從自己做起,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