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紀委監委組織召開常委會會議暨監委委員會議,研究審議《關于新形勢下加強全市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責任制度(試行)》《昭通市紀委市監委黨支部組織生活經費管理使用辦法(試行)》等8個制度。
會議指出,制度建設是制定制度、執行制度并在實踐中檢驗和完善制度的動態過程。只有在各項制度不斷健全的基礎上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作用,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都要充分認識到強化制度建設的重大意義,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采取系列有效舉措,讓制度“長牙”,讓紀律“帶電”,不斷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努力構建昭通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會議強調,紀檢監察機關的制度一經形成,就必須嚴格執行,堅決反對一切制度空轉現象。要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種行為。要強化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將各項制度執行到位、落到實處,切實發揮制度應有效應。
會議要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敢于擔當,勇于面對挑戰和困難,深刻剖析工作短板,尋找突破口,用切實管用的制度來填補工作上的缺口。全體紀檢監察干部要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繼續前行,理直氣壯開展各項工作,用實際行動樹好紀檢監察干部良好形象,助力全市決勝脫貧攻堅。
據悉,今年以來,昭通市紀委監委立足工作實際,在多方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下發了《昭通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規范》《昭通市紀檢監察干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20余項工作制度,各縣區紀委監委也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相應出臺各種工作辦法、規定及實施方案等,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正在朝著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進程邁進。(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