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壓實“兩個責任”,前11月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41人,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72人,第二種形態處理54人,第三種形態處理12人;第四種形態處理3人。
挺紀在前,抓早抓小。及時發現“四風”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運用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消除“隱患”。分類處置不同問題,對傾向性問題,早打預防針;對輕微違紀問題,及時核實并談話提醒;對苗頭性問題,約談函詢并令其整改,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發揮作用并成為常態。
緊盯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重點審查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極少數”,從嚴查處其違紀違法問題。強化問責,堅持“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做到執紀必嚴,違法必究,擰緊責任“壓力閥”。
遵循“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將教育挽救貫穿于案件審理全過程,對不能正確認識錯誤的干部,利用談話、回訪等節點,進行疏導教育,讓其認錯糾錯,服從組織處理;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對年內查辦的典型案件開庭均及時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參加;對重大、典型案件加強分析研判,總結發案規律及特點,及時通報曝光,警示廣大黨員干部講規矩、守紀律,習慣在監督約束下工作和生活。截至目前,共組織旁聽庭審4次,受教育人數120余人;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2起16人,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2起19人。(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