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龍陵縣把黨風廉政建設設工作放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來把握,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五強化”,著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強化統籌協調。該縣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全縣工作總體布局,與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不斷強化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統籌協調研究部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
強化領導責任。縣委、縣政府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實作出表率、當好示范。主要領導率先垂范、敢抓敢管,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要求,結合分管領域工作實際,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部署、及時督促,對牽頭負責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常抓常管、務求實效。
強化工作措施。嚴格執行《云南省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制定了《龍陵縣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等文件,緊緊扭住主體責任不放松,進一步創新舉措、強化支撐,打出責任清單、工作約談、述責述廉、社會評價、巡察檢查等“組合拳”,層層壓實黨委(黨組)和領導干部主體責任。
強化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縣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職能作用,對各責任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對存在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切實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
強化結果運用。進一步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細則,將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監督管理、選拔任用、績效考核、評先選優的“硬指標”。(葉昌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