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麗江市紀委監委緊緊圍繞監督這一首要職責,認真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談話函詢作為落實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抓手,作為問題線索處置的一個重要方式,將談話函詢更加廣泛地應用于監督執紀實踐之中,堅持約束與激勵并重、懲治與保護結合,確保函詢工作質效,去年以來函詢34人。
“在問題線索分類、初步排摸基礎上,我們針對違紀問題清楚但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政務責任的這類問題線索時,優先啟動談話函詢,確保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效果。”市紀委執紀監督室負責人介紹,“為有效避免‘一函了之’問題,在開展函詢的同時我們采取了延伸了解、抽查核實、采信告知、移送處置等方式使函詢工作閉環。”
延伸了解,使監督更有深度。對問題線索啟動函詢之后,依照監督權限,由執紀監督人員圍繞線索,通過談話、走訪、調閱資料等方式展開了解核實,防止有價值的問題線索被遺漏,將回復情況與延伸了解情況比對印證,并客觀公正評判。
核實抽查,使監督更有力度。在談話結束或收到函詢回復后,由執紀監督室對函詢回復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進行分析研判的基礎上,對反映不實的予以澄清,對審查不過關的函詢件實行核實,對有問題沒說清沒說全的黨員干部,及時啟動二次函詢。同時,由案管室每年按不低于15%的比例組織對已辦結函詢件進行專項抽查復核,以“回頭看”的監督檢查方式對前期函詢線索處置過程中各個環節進行過檢篩查,以此強化函詢談話的嚴肅性和規范性。對是否在民主生活會或專題組織生活會上進行了情況說明進行抽查,對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實施問責,強化談話函詢結果運用。
采信告知,使監督更有溫度。明確被函詢對象對反映問題予以否認并作出合理解釋說明,且能夠提供充分完整材料證明反映問題不實的,經精準研判、嚴格審批后,對屬于采信情形的,予以信訪了結處理。在領導批示函詢了結后15個工作日內,發送《函詢采信告知書》,明確告知被函詢干部“采信你的說明,并對該信訪問題作了結處理”,用外在嚴管壓力和內在厚愛動力,旗幟鮮明地為干部干事創業撐腰鼓勁,讓其第一時間放下思想包袱、輕裝前行。
移交處置,使監督更有硬度。在運用函詢措施處置問題線索時,對不如實說明問題,耗費和透支組織信任的行為,監督部門經研究后決定將其移送審查部門作立案處置,一經查實,堅決依紀依規予以加重處理,讓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拒絕組織挽救的干部,付出應有的代價,彰顯出監督“帶電”“長牙”,突出監督剛性震懾。(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