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細則不科學,沒有形成一套客觀公正的評價機制”“黨員干部被問責后,一把手沒有及時對當事人開展批評教育”“主動接受監督意識不強,一些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項會議未請紀檢監察組參加”……常敲所監督單位黨委(黨組)書記的門,提醒落實主體責任,是麗江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的生動寫照。
2018年深化派駐機構改革以來,麗江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站穩派的立場和發揮駐的優勢,緊盯重要環節,不斷強化派駐監督“探頭”“前哨”作用,在日常監督中“伸長耳朵”“瞪大眼睛”,練就“婆婆嘴”發現小微問題及時提醒,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充分彰顯“治未病”的功能。
駐市工商局紀檢監察組在市工商局開展形式主義、官僚集中整治工作動員會上,組織干部職工集中觀看了《一抓到底正風紀—秦嶺北麓違建別墅整治始末》,駐市發改委紀檢監察組及時組織所負責聯系部門全體干部職工觀看了5集反腐巨制《激濁揚清在云南》,教育干部職工不要有‘看官’心態,人人都要對號入座,經常自己給自己‘糾糾偏’,查找自己宗旨意識樹得牢不牢、對自己的初心堅持堅守好不好、平常工作履職盡責到位不到位”。
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深入駐在部門扶貧掛鉤村進行調研督查,及時了解和掌握駐在部門在精準脫貧攻堅中,是否存在責任落實不力問題;跟蹤督查市委巡察組對農村危房改造措施不到位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為確保“探頭”探到位,監督沉到底,市紀委監委出臺了《關于加強麗江市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麗江市紀委市監察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試行)》《麗江市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執紀監督監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制度,細化履職范圍,規范派駐機構監督執紀監察和審查調查工作的各程序、各環節,為派駐機構日常監督提供履職“利器”,構建分崗設權、嚴懲濫權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的職責、監督權限、工作機制、工作紀律要求、責任追究制度等。
各紀檢監察組在熟悉各負責聯系部門業務的同時,把握監督方向。重點緊盯單位廉政風險級別高的領導班子成員、關鍵崗位負責人和業務人員等“關鍵人員”,監督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盡責履職、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突出對“三重一大”事項和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深入監督檢查;圍繞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國慶、中秋等關鍵時間節點開展集體廉政提醒談話,加強教育引導,進行明察暗訪,防止“四風”反彈,在干部婚喪喜慶以及單位重大活動期間及時監督關注,進行前期提醒,嚴明紀律。
去年以來,市級22個派駐機構開展監督檢查650余次,提醒談話2300余人次,約談223人,開展警示教育8164人次;問責8件17人,處置問題線索12件,立案審查7件7人……派駐監督“探頭”形成的“小氣場”已帶來了影響力和震懾力,被監督單位黨員干部接受監督的意識,逐步從抵觸到理解、從不適應到接受、從被動到主動的轉變,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的落地生根。(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