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林縣紀檢監察機關統籌運用紀法“兩把尺子”,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持續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紀委監委合署辦公 推動塑“形”鑄“神”
石林縣紀委監委立足于站穩改革第一個臺階,加快機構整合、人員融合、工作磨合,實施組織創新、制度創新和流程再造,努力實現“形”的重塑、“神”的重鑄。
加快推進機構整合,按照機構、職數、編制“三個不增加”和內涵發展的原則,對縣紀委、縣監察委內設機構進行了整合,共設置13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檢舉舉報中心)、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申訴復查室),監督執紀部門占內設機構總數的85%,力量配備向一線傾斜。
加快推進人員融合,堅持干部交叉配備、人員混合編成,10名轉隸人員中,2人任縣紀委監察委班子成員、3人任紀檢監察室負責人、1人任機關黨支部委員,使縣紀委原有人員與縣檢察院轉隸人員,在實際工作中互幫互學互補,實現深度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開展交心談心16人次,任前談話3人次,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加快推進工作磨合,出臺《工作規則》《行文辦法(試行)》等制度,促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等四項制度,提高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質量。印發《關于辦理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指引(試行)》,加強與司法機關協調配合,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
完善監督格局 化改革“愿景”為“實景”
緊緊圍繞黨章和國家監察法賦予的監督這個“第一職責”,勇于擔當,主動作為。
強化紀律監督,嚴肅查處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14個,黨紀處分2人、問責16人、責令7個黨組織作出書面檢查。推動執紀監督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77人,使用談話函詢、提醒談話等方式處置81人,占46%;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61人,占34%;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23人,占13%;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12人,占7%。建立廉政談話室制度,開展廉政談話1701人次。
強化監察監督,認真落實《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意見》,圍繞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等情況,對扶貧領域、生態環保領域、改善營商環境領域、公共服務領域等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40個、政務處分7人、問責領導干部25人次、責任提醒談話65人次、發出監察建議書14份。
強化派駐監督,始終牢記“紀委干什么,派駐機構就干什么”,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突出政治監督,盯緊“關鍵少數”,把監督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駐在部門、聯系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監督,掌握重點人和事,加強信訪檢查、執紀檢查、案件檢查,辦理信訪件和問題線索34件,立案8件、問責17人。
強化巡察監督,組建12個巡察組對16家單位開展巡察,發現問題264個、提出意見建議88條、督促健全制度47項,立案5件、黨紀政務處分5人、問責5人。抓好省委巡視反饋8個方面35項問題整改工作,制定91條整改措施,逐項逐條抓好整改落實。
鐵拳越攥越緊 改革效能不斷彰顯
石林縣紀委監委堅持紀法貫通、執紀執法同向發力,審查調查質量才不斷提高,治理效能不斷加強。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93件,同比增長36%;處置問題線索130件,同比增長30%;立案審查調查86件,同比增長65%;結案80件,同比增長82%;黨紀政務處分78人,同比增長56%;組織處理10人,同比增長150%。通過紀律審查和監督調查挽回經濟損失486萬余元。嚴格標準程序,共使用調查措施1364人次,其中留置4人次、談話656人次、訊問79人次、詢問100人次、查詢205人次、調取290人次、扣押26人次、查封2人次、鑒定2人次。
在保持高壓懲腐震懾的同時,不斷強化對作風建設成果的鞏固拓展,深入開展對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專項治理,增強人民群眾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中的獲得感。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組織開展明察暗訪20余次,發現“四風”問題60個,提出整改意見51條,黨紀政務處分4人、問責5人、提醒談話12人、通報曝光8人次。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檢查,發現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不擔責、不負責、不盡責問題124起,問責137人。著力懲治基層“微腐敗”,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118個,黨紀政務處分12人、問責106人。(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