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鳳慶縣壓實鄉(鎮)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不斷提升鄉(鎮)紀委執紀辦案水平,各鄉(鎮)共查辦黨紀政務案件43件處分43人。
該縣督促鄉(鎮)黨委厘清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強化鄉(鎮)紀檢干部業務技能培訓,通過“集中授課、專題輔導、以案代訓、送出去培訓”等方式,快速提升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
嚴格落實案件查辦報告工作機制,要求鄉(鎮)紀委從線索來源、問題初核、立案,開始主動報告黨委和上級紀委,重要問題線索由縣紀委常委和監委委員重點跟蹤督辦。在具體審查調查過程中,縣紀委聯系的紀檢監察室對案件辦理工作進行全程指導,對程序、證據、定性認真把關。
建立案件業務巡回指導制度,案件縣鄉兩級會商、討論制度,案件報告制度,案件質量考核、評查等制度,并強化制度執行力。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適時深入所聯系的鄉(鎮),對鄉(鎮)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線索排查、案件分析、定性、辦案安全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較為復雜的案件進行集中會審,集體研究如何抓調查、取證、定性等問題。
同時,將鄉(鎮)案件查辦工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紀檢監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對鄉(鎮)在線索排查、初核、立案、審查、審理、執行等程序的業務質量辦理工作進行評分。對不關心、不支持、阻礙辦案工作、壓案不查的黨委負責人進行嚴肅追責,對違反程序辦案或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錯案或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楊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