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劍川縣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堅定不移懲腐除惡,持續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
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82件次,同比下降70.73%;處置問題線索65件,同比上升195.45%;立案審查34件,同比上升25.92%;處分34人,同比上升6.25%。鄉鎮自辦案件18件,同比上升50%;鄉鎮紀委處分19人,與去年同期13人相比上升46.15%。
全年共受理信訪舉報82件次,其中本級直接受理33件次、上級轉辦交辦49件次。從舉報內容來看,屬檢舉控告類27件次。
從線索來源看(同一問題線索涉及多種來源多次計算),信訪舉報39件次,占55.71%;上級交辦7件次,占10%;公檢法機關移送2件次,占2.86%;監督檢查中發現6件次,占8.57%;審查調查中發現7件次,占10%;巡察中發現8件次,占11.43%;其他1件次,占1.43%。
從線索涉及人員級別看,鄉科級21件,占32%;一般干部5件,占8%;其他人員占39件,占60%。
年內處置問題線索132次(同一問題線索多次處置的多次計算),擬立案28件次(黨紀政務雙立案2件),占初步核實62件次,談話函詢6件/6人,了結37件次。
從被處分人員職級情況看,鄉科級干部9人,占25.71%;一般干部5件,占14.29%;其他人員21件,占60%。
年內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5人,其中,黨內警告處分1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9人,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人,開除黨籍處分1人;政務警告處分1人,政務撤職處分2人;受雙重處分2人。
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處置993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951人次,占95.77%;第二種形態39人次,占3.93%;第三種形態3人次,占0.3%。(李紅霞 鄭銀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