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共立案審查調查72件86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8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收繳違紀款項677.59萬元……”這是紅塔區紀委監委2018年正風肅紀的喜人戰果。
2018年,紅塔區紀委監委堅持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蹄疾步穩推進監察體制改革,保障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區紀委監委把協助區委推動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抓手,通過制度明責、強化履責、嚴肅追責,不斷推動“兩個責任”落實落地。制定出臺《紅塔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制實施辦法(試行)》,全區共派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1110份。健全完善述責述廉制度,制定出臺《紅塔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實施辦法》,全區512名科級領導干部通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匯報會、專題述責述廉會等方式進行述責述廉,接受民主評議和監督。
順利完成全區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派駐機構改革、巡察機構改革。13個派(駐)出機構全部進駐運行,4個巡察組全面履職,11個鄉(街道)監察專員辦公室掛牌開展工作。構建了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個全覆蓋”的權力監督格局,不斷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聚焦打好三大攻堅戰、區委“三抓三保”、“七位一體”等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現場督辦、追責問責、“回頭”查驗等執紀監督工作,推動中央和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落在實處。2018年,扶貧領域追究失職失責人員8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2起5人;環保領域問責單位2個,問責3人,約談6個單位主要負責人;嚴肅整治懶作為、慢作為和假作為等“為官不為”現象,全區共問責干部11人、單位2個。
始終把反“四風”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點,緊盯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完善執紀監督、巡察監督機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2018年,全區各級各部門共開展8輪作風紀律監督檢查,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21個。加大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9件21人,通報曝光21人。26名區管領導干部主動報備操辦婚喪喜慶辦理情況;5個單位主動上報庫存煙酒情況,32.45萬元處置款項按規定上繳財政;共排查出8個單位13人存在資格證書掛靠行為,其中4人主動上交掛靠所得報酬2.51萬元。
堅持抓早、抓小、抓常態,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寬松軟”向“嚴緊硬”邁出堅實的步伐。全年共對問題線索涉及到的265名監督對象進行了分類處置,其中,第一種形態涉及188人,占71%;第二種形態涉及31人,占11.7%;第三種形態涉及29人,占10.9%;第四種形態涉及17人,占6.4%。
聚焦“兩個維護”,突出“六個圍繞、一個加強”,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緊盯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三個方面,嚴格對各級黨組織進行“政治體檢”。2018年,共對24個黨組織進行巡察,發現問題301個,提出巡察意見建議196條,約談和提醒談話相關責任人13人次。做實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制定巡察工作評價辦法,將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
強化學習培訓,讓干部聯系實際學、持續跟進學、融會貫通學,使干部隊伍在思想、業務、人員方面加速融合,組織干部參加上級培訓及自辦培訓班共計22期,參訓人員達2697人次。梳理紀檢監察工作風險點,找準監督執紀權力運行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工作規則、議事規則、綜合考核辦法、談話室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和規范“走讀式”談話安全工作辦法等十余項制度規定,對未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工作不到位的2名干部給予談話提醒、2名予以約談,堅決防止“燈下黑”。(王冬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