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鶴慶縣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始終把“兩個責任”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縣委始終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站在從嚴治黨的高度,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歸入工作主業,納入領導班子建設、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抓手。2018年,縣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按照“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選好干部、抓好作風”的要求,安排部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履行好“一崗雙責”提出明確要求。縣委常委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定期與分管聯系單位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在部署業務工作時同步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分管和聯系單位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并深入各分管聯系部門、鄉鎮講廉政黨課和聽取情況,指導督促相關單位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在年終考核過程中,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嚴格按工作要求在大會上進行述責述廉。
壓實責任,用好約談工作方式,常提醒、敲警鐘,筑牢黨員干部思想防線。2018年,縣紀委常委約談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18人次,約談其他領導干部10人次;9個鄉鎮的紀委書記對同級領導班子開展了廉政提醒談話,并向縣紀委書記匯報了同級黨政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情況;縣委書記、縣紀委書記共同對同級黨政領導班子作了廉政提醒談話。
嚴肅問責追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嚴緊硬。認真落實黨的問責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抓住不落實的事、問責不落實的人,對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中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進行嚴肅問責。(楊自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