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紅河州召開2019年上半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布會,州紀委監委在會上通報了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情況。
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央紀委的部署,重點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及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不力問題。
州紀委監委2018年先后5次召開相關會議,對全州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州紀委監委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堅決懲治涉黑涉惡腐敗的工作方案》,明確11項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把工作往深里抓、實里做。建立健全內部協作機制和溝通協作機制,統籌資源、整合力量、協同作戰。對2016年來集中清網抓捕的涉黑涉惡人員進行清理排查,及時移交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做到情況互通、信息共享。與州掃黑辦聯合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抽調6個紀檢監察監督室主任擔任副組長,采取暗訪為主、明查為輔的方式,對13個縣市進行全面督查。從八屆州委第五輪巡察開始,將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列入巡察重點,對被巡察的18個州級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是否有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進行重點巡察。
按“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的全面排查、分流轉辦、跟蹤督辦、總結分析。州紀委監委集中力量對2016、2017兩年的信訪件和收網人員情況進行大排查、大起底,變“被動等”為“主動查”。印發關于深挖細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通知,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實行每周從留置和黨紀政務處分案件中篩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深挖徹查”周報機制,及時進行梳理倒查,不斷拓寬發現問題線索渠道。
2018年,全州紀檢監察機關查結因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人,因失職失責等其他問題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1人。(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