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的職責定位,將治理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問題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一個重點,納入執紀監督和巡視工作內容。”近日,麗江紀委監委、市政法委共同出臺《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強調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這場攻堅戰。
《方案》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要在著力發現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線索上下功夫。要加強對近年來信訪案件、治安案件、職務犯罪案件、輕微刑事案件、涉眾型經濟案件進行認真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隱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惡線索。公安機關要充分運用大情報、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報手段,從重點人員、重點場所和警情案件系統中排查線索;司法機關要在監獄服刑人員、強戒人員、社區服刑人員中開展線索摸排。同時,要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明察暗訪。
《方案》要求,要加快對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線索的移交速度。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自發現線索之日起,10日內要將線索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室;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發現的線索,要在10日內移送同級公安機關;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室要依法將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及時轉交承辦部門進行處置,經核實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確有包庇、縱容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已涉嫌嚴重違紀或職務犯罪,需要追究其紀律責任或法律責任的,按相關程序進行調查處置,并將處置結果于辦結后10日內上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室備案。
《方案》強調,要按照挺紀于前、紀嚴于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要求,對認定為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全市各紀檢監察機關要根據主觀故意、客觀行為、具體情節和危害后果,結合認罪認錯和悔改表現,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楊麗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