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縣紀委監委強化責任擔當,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2018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364人次。
將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倒逼責任落實。借助“駐”的優勢,通過參加駐在單位民主生活會、三重一大會議等方式,強化日常監督,并督促駐在單位通過開展約談、述責述廉、批評和自我批評,以及常態化的“紅臉出汗”,及時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促使各級黨組織真正把落實“四種形態”作為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
始終把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抓牢抓實,做到關口前移、防患未然。每逢重要節點“先禮后兵”,層層傳導壓力,通過發放《廉潔提醒函》、進行廉政測試、簽訂廉潔過節承諾書、發送廉潔短信等方式,及時對紀律規矩進行重申提醒,讓黨員干部知規明紀。利用“拉祜清風”微信公眾號和紀檢監察網站,通報曝光典型違紀案例、進行政策解讀,強化警示震懾與重申紀律“紅線”同步進行,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
綜合運用“兩把尺子”,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對有錯誤苗頭或犯錯誤的黨員干部,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手段,及時挽救;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依紀依法立案審查調查,直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堅決清除害群之馬,發揮好第四種形態的震懾功能,達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實現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的轉變。2018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立案51件,處分71人。(何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