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關縣制定出臺《鄉(鎮、場)、縣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縣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實施辦法》,切實抓住“關鍵少數”,強化面對面、近距離、可視化監督,提高精準監督實效,有效督促鄉(鎮、場)、縣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辦法》明確了專題報告的對象為14個鄉(鎮、場)黨委書記,縣委各部委負責人,縣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黨委(黨組)書記,各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專題報告主要采取集中聽取報告的方式,逐一當面聽取14個鄉(鎮、場)黨委書記上年度以來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專題報告。同時,根據調研了解、來信來訪、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巡察反饋、經濟責任審計等情況,選取10至12個縣委部委負責人、縣級國家機關委辦局黨委(黨組)書記、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負責人,適時聽取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專題報告。
《辦法》規定,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議事規則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及省委、州委、縣委實施辦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方面的情況,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當好廉潔從政表率等方面的情況,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加強和改進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措施,上一年度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及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等八個方面的情況。
《辦法》要求,專題報告會后,專題報告對象要結合專題報告及專題報告會上指出的存在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實。整改方案于專題報告會后20日內、整改落實情況于每年11月30日前報縣紀委常委會。縣紀委常委會要加強對整改落實工作的跟蹤督促,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掌握了解工作進展和整改落實情況,推動專題報告和整改落實工作取得實效。對整改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效果不明顯或敷衍應付的嚴肅追責問責。縣紀委常委會將各鄉(鎮、場)、縣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縣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整改落實情況,納入鄉(鎮、場)、縣直部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