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鎮雄縣紀委監委把其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嚴守責任擔當,強化監督執紀,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
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堅持“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原則,緊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黨員干部的紀律作風和履職盡責情況,圍繞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宣傳發動、檔案管理、協作配合、線索排查、整改落實、履職盡責等內容開展監督檢查,著力發現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推動解決黨員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
建立了監督檢查常態化工作機制和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移送機制,縣紀委監委成立專項檢查組適時對各鄉鎮(街道)和掃黑除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各鄉鎮(街道)紀委、縣紀委各派駐紀檢組每月開展1次監督檢查,發現有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的,及時報縣紀委監委案管室按程序進行線索排查和調查處理。
實行專項約談提醒機制,紀檢監察機關通過監督檢查發現有關單位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檔案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的,及時約談有關責任人,并視情況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進行提醒警示。對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群眾反映強烈的,除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外,對負有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的責任人,分別予以誡勉、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直至紀律處分的問責;對作風不嚴不實,工作失職失責的,視情節給予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的問責。(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