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大關縣主動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形勢新要求,緊緊抓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緊閉年初明責、年中督責、年末考責這個“責任連環(huán)扣”,層層壓牢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全縣從嚴治黨向縱深拓展。
年初簽字背書明責。縣委書記與縣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協(xié)主席,縣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協(xié)主席與其領導班子、分管聯(lián)系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一把手與其領導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與其股所、村(社區(qū))負責人簽訂四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1428份,明確對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集體、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職責,各級主要負責人簽字背書認領責任,以此有效推動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主要領導干部扛牢扛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年中細化清單督責。制定具體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考核細則,明確領導班子集體、主要負責人、班子其他成員三類人的主體責任、從嚴治黨、紀律作風、干部教育等12大類24項具體考核內(nèi)容,讓領導干部看條款知責行責,采取平時督查、半年檢查等方式對各級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監(jiān)督檢查,重點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年末按照賬單考責。對照年初簽訂的責任狀和年中開列的責任清單,嚴格實行年終考核,逐項量化評分,做到檢查不漏項、不漏責、不漏證,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成效不明顯,排名靠后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領導班子成員開列整改清單限期整改落實,并嚴肅問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領導班子成員,取消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大考評評先評優(yōu)資格。今年對考核為優(yōu)秀的12個單位給予表彰,對考核為合格等次的,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并下發(fā)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落實,跟蹤問效。(黃頂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