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塔區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執紀工作中,嚴格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堅持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突出運用第一種形態,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理,推動黨內關系正常化、常態化,讓黨員干部感受到嚴管就是厚愛,實現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強化教育、著力防范。組織全區黨員干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對新提拔、交流的科級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宣誓及簽訂廉政承諾書。編印了發生在群眾身邊、涉及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貪污賄賂等類別的案例《紅塔區警示教育案例選編》一書發放至區屬各單位及村(社區)小組,作為全區黨員干部黨風廉政教育的讀本,促使每一名黨員干部對黨紀黨規懷有敬畏之心、筑牢防腐拒變思想防線,自覺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
制定辦法、壓實責任。出臺了《紅塔區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實施辦法》,明確了全區各級黨委(黨組)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重點和要求,強化了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依法履職情況的日常監督,并以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為有力抓手,根據不同情形,分別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函詢談話和誡勉談話,讓談話函詢擴大警示教育面,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綜合運用、取得實效。對發現黨員干部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采取組織約談、提醒約談、不作為約談及紀律約談,防止“小錯”釀成“大禍”。對于構成違紀違法行為的,綜合運用第二、第三種形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進行職務調整,防止發生重大問題。對嚴重違紀和職務犯罪的,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
截至目前,該區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開展執紀審查共涉及50人。其中,第一種形態涉及28人,占56%;第二種形態涉及17人,占34%;第四種形態涉及5人,占10%。(黃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