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輪巡察結束后,集中移送我室辦理的問題線索較多,面對人少事多的現狀,如何在第一時間完成相關案件的辦理,與派駐相關單位紀檢監察組的密切配合解決了人員不足的難題,有效推動了工作。”普洱市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監督室主任深有感觸地說。
今年以來,針對紀檢監察監督室人少事多的實際,市紀委監委轉變傳統的辦案思維模式,根據辦案工作需要,抽調對應的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長及工作人員,整合力量與對應聯系的監督室進行聯合辦案,改變以往單一的以監督室為主的辦案方式,形成以監督室為中心,對應聯系紀檢監察組為骨干成員的辦案模式。
監督室與派駐機構聯合辦案的優勢在這次辦案中得到充分體現,既發揮了監督室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精準把握政策的優勢,也解決了紀檢監察組不會辦案、不敢辦案的后顧之憂。經過辦案人員的共同努力,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了案件辦理,共調查核實13件21人,其中,立案審查2件2人,問責2件2人,誡勉談話5人,談話提醒12人。
參與這次辦案的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長說:“與監督室一起辦案,既有效破解辦案人力不足的工作短板,更快速、更精準、更高效地完成了我們自己的工作。在合作中相互學習交流和鼓舞,有效提高了派駐機構的辦案能力,使我們工作更有底氣,更有信心和動力。”(蘇賢益 范平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