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姚縣紀委監委在規范審理程序的基礎上,加強溝通協作和監督檢查,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檢驗,確保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打折”,充分發揮紀律處分的懲戒和警示作用,扎實做好紀律審查“后半篇文章”。
強化溝通協作,確保評先選優、晉升及考核獎勵執行到位。縣紀委監委及時下發《關于對紀律處分執行情況進行自檢自查的通知》,與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要求19個派駐機構對聯系的單位、鄉鎮紀委對黨的十八大以來辦結案件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看是否及時放入處分決定或解除處分文件,看年度考核中受處分人是否評優評先,看受處分人職務、工資是否及時調整。
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受處分人員執行情況不“打折扣”。縣紀委監委組建回訪組,對2012年以來給予處分的181人進行回訪,通過查閱資料、與受處分人所在單位人員談話、與受處分本人談話等方式,了解其受處分執行情況,對還未執行的進行跟蹤督導,真正讓紀律“長牙”,讓制度“帶電”。
“紀律處分不是兒戲。如果處分決定不執行、不落實或執行不到位,違紀人員就會產生僥幸心理,從而形成‘破窗效應’,紀律最終就會淪為一紙空文。”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華莉 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