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嵩明縣紀委監委堅持有貪肅貪、有腐反腐,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持續強化不敢腐的震懾,不斷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1至8月共接受信訪舉報408件(次),同比上升99.02%;處置問題線索132件,同比上升23.36%。立案76件,同比上升16.92%;結案68件,同比上升36%;處分63人,同比上升28.57%。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5人,同比增長66.67%。挽回經濟損失797.11萬元,同比增長287.4%。正確運用監察法賦予的權限,共運用調查措施785次,其中留置9人(正在留置3人),同比增長350%。
注重協作強合力。將全縣各鎮(街道)、各園區以及縣直部門劃分為6個片區,分別由1名紀委副書記或1名紀委常委(監委委員)和1名紀檢監察室主任負責聯系,形成“委領導+紀檢監察室+鎮紀委(派駐機構)”的“1+1+X”的“片區協作”工作格局。三鎮兩街道在縣紀委監委的指導下,共處置和問線索48件,同比增長29.73%,立案26件,處分22人,同比上升29.41%。健全規范縣紀委監委與公、檢、法等成員單位間的案件通報、移送、信息溝通和會簽機制等,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機制在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方面的統籌協調謀劃作用,強化不敢腐的震懾。
深化“兩書”強長效。通過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幫助責任主體分析存在問題,找準權力運行關鍵部位和監督管理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推動以案促改工作高質量、規范化發展。對發現的全縣性的重點問題由點及面,作出綜合分析和判斷,著力達到查辦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決一類問題的效果。共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14份,提出整改建議18個,完善制度3個,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籠子。
突出教育強紀律。印發《嵩明縣創建基層黨風廉政示范品牌常態化實施辦法》,充分發揮“崇廉敬廉”典型示范帶動作用。深入挖掘資源,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面塑事業,邀請制作面塑作品,積極參與打造具有鮮明云南紀檢監察辨識度的文化走廊。編印《書畫清廉守初心——謹以此書獻給中華人民共和國70周年華誕》,創作嵩明縣紀檢監察之歌,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編印《案鑒—嵩明縣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匯編》,堅持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增強不想腐的自覺。
注重安全強擔當。把留置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從場所改造到制度規范,從風險排查到責任明確,從集中辦案到嚴格流程,從專業看護到后勤保障,一步一步抓好留置案件安全措施的落實。制定留置室管理、留置陪護、談話室使用、紀律審查安全應急預案等制度,建立相對穩定的留置隊伍,對留置室安全準備檢查、物品準備、看護移交和站立位置、更換衣物、健康管理、藥品管理等作出明確要求,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章紅 馬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