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期巡察、審計、專項檢查和審查調查發現的問題看,少數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禁而未絕,有的以學習考察為名組織公款旅游,有的以加班、慰問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有的違規領取評審費、考務費,有的以伙食費、會議費、辦公用品費等名目套取公款虛列支出,有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有的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
這些問題中,有的是沒有得到及時清理處置的存量問題,有的是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不收斂、不收手的增量問題,為此,玉溪市紀委監委于近日印發《關于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把專項整治作為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構建“清廉玉溪”的重要抓手,有效處置化解存量、強化監督遏制增量,拿出實實在在的行動、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堅決防止老問題復燃、新問題萌發、小問題坐大,持續推動移風易俗、化風成俗、形成習慣。
據悉,專項整治范圍為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及其黨員、干部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重點圍繞違規收送名貴特產和禮品禮金、違規吃喝、違規操辦婚喪喜慶、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旅游活動、違規配備使用公車、樓堂館所等問題開展整治。
“此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明確‘任務書’‘時間表’和‘路線圖’進行整改。緊盯任務目標,強化進度要求,確保整改取得實效。”該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將精準把握紀律要求,認真開展監督檢查,推動深化標本兼治,以高標準、嚴要求持續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柴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