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座違規炭窯全部關停,周邊的空氣終于清新了!”近日,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梁河縣平山鄉群眾紛紛對當地私建炭窯污染環境問題的整改成效點贊。這一民生痛點的解決,源于梁河縣在巡察整改中的創新實踐——通過“分類移交、權責對應”機制,讓巡察發現的問題精準落地、高效解決。
以往,巡察整改常面臨“問題在基層、責任難界定”的困境,導致部分問題整改流于形式。針對這一堵點,梁河縣高位推動、系統部署,創新提出“分類移交、權責對應”原則,將巡察發現的共性、個性問題精準分類,打破“整改責任只壓給基層”的單一模式。
為確保移交問題“有人管、管到底”,梁河縣同步出臺配套實施辦法,構建多層級反饋機制。對村(社區)巡察實行“雙反饋+”機制,將問題同步反饋至鄉鎮黨委、村黨組織及縣直監管部門,形成“基層整改+上級監管”的雙重保障;制定《關于建立巡察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1+X”常態化機制的實施辦法》,細化25家職能部門與鄉鎮的整改責任清單,推動跨部門協同聯動,避免“單打獨斗”。
十二屆縣委以來,梁河縣召開12次集中交辦會,累計移交問題894個,確保每一個問題都有“接收單位”“整改時限”和“驗收標準”。除了平山鄉炭窯整治案例,通過綜合移交和“群眾訴求告知書”機制,遮島鎮征地補助摸清底數完善了相關手續,和諧社區17個故障監控修復等民生實事也一一落地;精準移交問題線索后,某茶業公司因違法伐木行為被依法查處,罰款2萬余元,縣直某部門行政執法程序違法問題也通過檢察院檢察建議書得到規范。
“巡察整改不是‘一交了之’,而是要以整改促治理、以治理提質效。”梁河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深化“分類移交”機制,圍繞巡察發現的26個縣直部門共性問題,推動建立健全更多制度機制,同時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年度考核,對整改不力的單位嚴肅約談、考核扣分,真正讓巡察成果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讓群眾感受到更多巡察整改帶來的實效。(楊汝敏)